Admissions博士班
一般生招生分「甄試入學」及「考試入學」
[ 甄試入學 ]
一、報考資格:
一般生:
(一) 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教育部認可之境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相關碩士班畢業,取得碩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力之資格,經審查核可者,得報考一般生。
(二) 同等學力資格之標準依照本簡章附錄一之規定。
(三) 各系所另訂有報考資格附加規定者,須符合其規定。
在職生:
(一) 必須具備一般生之報考資格。
(二) 必須與所從事之工作有密切關係。
(三) 工作年資滿1 年 (含) 以上,工作年資之計算自取得碩士學位 (或符合碩士同等學力資格) 後起算至本校104學年度第一學期研究生註冊日為止,或103 學年度以碩士班在職生、在職專班生身分畢業之學生;申請提早入學者計算至本校103 學年度第二學期研究生註冊日止。
(四) 前項服務工作年資以取得碩士學位 (或同等學力) 後之「專任」年資採計,兼職年資不予採計。
(五) 報考各系所「在職生」之各公、民營機構在職人員於錄取後,須於報到驗證時另繳交「服務證明書」(附表1),其格式得由各機關自訂之。
(六) 各系所另訂有報考資格附加規定者,須符合其規定。
二、甄試名額:
3 名。
甲組(1名):以學術為導向。甲組為一般生或在職生均可報考,一般生及在職生同一評分標 準,遞補方式依成績高
低順序而 定並擇優錄取;另實際錄取名額 視考生成績而定,未達最低錄取 標準者,雖有名額亦不錄取,最低錄取
標準由招生委員會決定。
乙組(2名):以實務為導向。 (歡迎各界在職人士踴躍報考)
三、甄試項目:
1.資料審查50%。
2.面試50%。
四、報考時間:
報名約在每年十月上旬至十月下旬,面試考試約在每年十一月。
[ 考試入學 ]
一、報考資格:
一般生:
(一) 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教育部認可之境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相關碩士班畢業,取得碩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力之資格,經審查核可者,得報考一般生。
(二) 同等學力資格之標準依照本簡章附錄一之規定。
(三) 各系所另訂有報考資格附加規定者,須符合其規定。
在職生:
(一) 必須具備一般生之報考資格。
(二) 必須與所從事之工作有密切關係。
(三) 工作年資滿1年 (含) 以上,自服務證明書所載日期起算。
(四) 服務工作年資採「專任」年資,兼職年資不予採計。
(五) 報考各系所「在職生」之各公、民營機構在職人員於錄取後,須於報到驗證時另繳交「服務證明書」(附表4),其格式得由各機關自訂之。
(六) 各系所另訂有報考資格附加規定者,須符合其規定。
二、錄取名額:
甲組與乙組共6名。 (含甄試生3名)
三、錄取標準:
1.資料審查50%
2.面試50%。
四、流通原則:
各組間遇缺額時可互相流用。
五、報考時間:
網路報名約在每年四月初,面試在每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