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最新公告
財務金融系應聘專案助理
2016-08-19
單位 |
財務金融系 |
員額 |
1 名。 |
職稱 |
■ 約僱人員。 □ 行政助理。 □ 約用助理員。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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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 性質 |
■ 定期契約:期間105 年 10 月 1 日至 106 年 12 月 31 日止,並依實際報到日起僱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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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支 薪酬 |
每月支領新台幣 31,520 (學士) 元(含勞、健保個人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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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項目 |
一、 辦理本系執行教育部技職再造技優計畫之規劃執行、行政業務及結案文書資料處理等相關業務。 二、 教室儀器設備操作保養及管理。 三、 學分學程之學習歷程資料整理。 四、 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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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
1. 限具有法律上完全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籍者,其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者,須在臺灣設有戶籍滿十年。 2. 具學籍之學生(含休學)不得應徵,惟應屆畢業生得經用人單位同意准予參與甄選,如經錄取應於到職日前完成學業並繳交畢業證書,否則撤銷其錄取資格。。 3. 限非本校用人單位各級(含上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4. 大學(含)畢業(具碩士學位者,仍依大學學歷辦理敘薪),具資管、財務或商管背景尤佳。 5. 具相關行政能力,熟悉office文書軟體(企畫書、會議資料與簡報、文書處理經驗) 6. 負責盡職、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 7. 業務期能配合加班者及出差者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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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 程序 |
一、第一階段:「資格審查」,經審查通過後,擇優通知參加第二階段甄選。 二、第二階段:組成遴選小組進行「公開面試」,並俟查閱應徵者「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完成後(時間約3週),始公告甄選結果於用人單位網頁-最新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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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方式與日期 |
一、 採書面報名,請備妥下列文件並依序排列合併裝訂為一份。 1.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專案助理應徵報名表(人事室網頁/表格下載最新表格)。 2. 個人簡介與自傳(A4紙張直式橫書)。 3.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外國學歷須經本國主管機關之驗證或認證)。 4.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大陸地區人民在臺設籍滿10年之證明文件。 5. 其他可反映個人工作能力與相關經驗之(證照)文件影本。 二、請於105年 8月 19日(星期五)前以郵件寄達(郵戳為憑),封面標題書明「應徵財金系(專案助理)」,或於公告截止日下班前親送需求單位,面試時間則另行通知。 三、聯絡人:林小姐(05-5342601轉 5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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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1. 本校將依規定查閱應徵人員有無「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 2. 本次甄選之員額如經本校凍結或取銷時,均不予通知進行面試。應徵人員寄送之應徵文件,除聲明協助寄還並自行檢附回郵信封之外,均不予寄還。 3. 除應徵人員提出請求發給未錄取通知外,本次甄選結果概不另行個別通知。 4. 錄取人員經用人單位通知報到而無法完成報到者,得取消錄取資格。 5. 本次甄選得就甄選人數之二倍列候補人員,在候補有效期間(4個月)內,遇錄取人員未報到上班或中途離職者,由候補名單中依序遞補。 6. 待遇、工作時間及其它管理事項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