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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大學部語文類通識課程學分認列及課程流程圖修改事宜
2026-08-19 有關於113學年度至115學年度的課程流程圖備註欄修改如下,請同學們務必知悉:| 原備註事宜 | 修改後備註事宜 |
| 4.通識課程:畢業前需修滿16學分,含院融合課程 2 學分(限管院開課)。除必修的通識外,多修的通識不列入畢業學分,每學期限修2 門(排除院融合課程)。若轉系至其他學院,在原有學院修習的「院融合課程」學分,即使課名相同,亦不得認列在新學院的「院融合課程」學分。 | 4.通識課程:畢業前需修滿12學分,含院融合課程 2 學分(限管院開課)。除必修的通識外,多修的通識不列入畢業學分,每學期限修2 門(排除院融合課程)。若轉系至其他學院,在原有學院修習的「院融合課程」學分,即使課名相同,亦不得認列在新學院的「院融合課程」學分。 |
| 無 |
9. 永續素養與實踐:負責單位-永續發展中心,畢業前需修畢,成績評定方式為「通過」或「不通過」,列入畢業學分,但不列入學期成績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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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 | 10. 生涯導航:負責單位-諮商輔導中心,畢業前需修畢,成績評定方式為「通過」或「不通過」,列入畢業學分,但不列入學期成績計算。 |
另外,就課程流程圖對於外系學分認列之事宜,說明如下:
一、依據112 學年度(含)之前必修課程流程圖之備註,「外系學分,係指選修外系所開授之非通識課程,但體育課程至多3 學分。」;依據113 學年度(含)之後課程流程圖之備註,「外系學分,係指選修外系所開授之非通識課程。」
二、本系認定只要為通識中心所開設的課程皆不計入,然上述「非通識課程」的說明不夠精準,恐致學生以為僅修別為通識的課程不計入而誤算畢業學分。
三、經系上與學校共同商討解決方案後,同意將學生所修習之開課單位為通識中心、修別欄為選修的課程,亦即通識「語文類」課程,計入外系學分。
四、此修正涵蓋適用112 學年度以及112 學年度之後的學年度的課程流程圖的學生,以及截至114 學年度尚未畢業之延修生及休學生。
此外,由於學校僅在大三升大四會進行第一次的畢業學分審查並於系統上註記是否計入畢業學分,所以在大一到大三的期間,如果同學們想要確認所修的課是否列入財金系畢業學分,請直接請教系辦相關業務的承辦人沈先生,謝謝。
以上,請各位同學們務必進入單一系統查看學分認列,若有任何問題請聯繫系辦承辦人沈先生,分機5404,信箱T11400595@yuntech.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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