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部-四技-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暨研究所

Topic實施辦法及實施要點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實務專題」實施辦法

100年9月23日本系100學年度第2次系務會議決議通過
109年1月09日本系108學年度第5次系務會議決議通過
112年6月08日本系111學年度第10次系務會議決議通過

 
一、宗旨
實務專題主旨在於結合理論與實務,藉由指導老師之從旁輔導,訓練學生獨立思考、研究及應用所學之專業知識,發掘與財務金融有關問題,繼而提出診斷或建議,以培養研究報告撰寫之能力。

二、實施流程
1.財務金融系大學部同學於畢業前均須修習「實務專題」課程,及格是畢業條件之一。
2.修讀規定:為兩學期各二學分必修課程。
3.本實務專題為一學年課程,教授學生如何選定專題題目,進行專題研究,撰寫專題論文。

三、實施對象與分組
1.實務專題以本系四年制日間部學生,與修讀本系為輔系或雙主修的學生為對象。
2.實務專題以分組方式進行,每組人數以四人為原則,由學生自行組隊,總組數為本系專任教師之人數,每位專任教師原則指導一組。

四、指導教授
1.指導教授擇定與分配由系辦於第二學期末前訂定日期,並公開抽籤分配各組之指導教授。抽籤結果原則上不開放異動,若全班分組總組數多於教師數或遇其他特殊狀況,則由系主任協調擇定指導教授。
2.實務專題指導教授為本系專任老師。指導教授負責指導學生分組、選定題目、專題進行及審核等相關事務之協調執行。
3.指導教授應與指導學生協調安排指導時間。
4.修習「實務專題」課程之學生,最遲須於抽籤後一週內填寫指導教授同意指導聲明書,請指導教授簽名後,由班代統一送至系辦公室存查。
5.專題進行過程中更換指導教授須經原指導教授與更換後指導教授同意。

五、成績
1.實務專題(一)成績:依小組學生研究進度與製作過程給予成績。
2.實務專題(二)成績:指導教授評分佔成績的50%,實務專題發表評分佔成績的50%。

六、本辦法實施要點由系務會議另行定之。

七、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實務專題」實施要點

100年10月21日本系100學年度第3次系務會議決議通過
109年01月09日本系108學年度第5次系務會議決議通過

 
一、依據
依據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實務專題」實施辦法第二條規定訂定之。
二、實務專題進行流程

(一)本實務專題為一學年課程,於每學年第一學期與第二學期分別開設實務專題(一)與實務專題(二)課程,教授學生如何選定專題題目,進行專題研究。
(二)於實務專題(一)課程進行實務專題資料蒐集、報告及彙整;實務專題(二)課程完成專題論文與發表成果。
(三)第一學期末系務會議決定實務專題成果發表相關事宜。
(四)各小組完成實務專題之製作後,須繳交完稿之專題報告共2本(系辦公室與指導教授各1本)給系辦公室存查(書面報告之封面見附件七、書背格式見附件八)。

三、財務金融實務專題論文寫作注意事項:
(一)專題論文得以中文或英文書寫。
(二)論文採用A4規格紙張、1.5倍行高、中文字型:標楷體,英文字型:Times New Roman,本文字體大小為12點,標題為14點。
(三)專題論文頁面安排與內容相關次序
1.封面:米色膠裝,內容包含校名、系名、實務專題題目、指導老師及學生姓名學號、提送年月日等。
2.摘要:簡要描述專題內容(以不超過500字為原則)。
3.序言或致謝詞:另頁書寫(可免)。
4.目錄:包括摘要,各章節之標題、附錄、文獻及其所在頁數,並依次編排,圖表目錄應另頁編排。
5.論文正文。
6.參考文獻及附錄:參考文獻包括作者姓氏、名字、文獻名稱、卷數、頁數、出版年份、出版者,可採用APA或MLA格式。。
(四)實務專題論文格式參考附件。

四、各小組完成實務專題之製作後,須繳交完整之專題報告共2本(系辦公室與指導教授各1本)。

五、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